反對大埔蕉坑土地改劃申請 Author: Anonymous Fork (0)

恒地早前提出修訂大埔蕉坑項目申請,向城規會申請修訂建築物高度限制,提高發展密度,準備興建2,250伙房屋,其中三幢會撥作公營房屋發展,但過程完全黑箱作業。項目一但通過,該區人口將會大增接近一萬人,嚴重影響當區的交通及環境。

  • 首先,該項目是以公私合營模式混合發展,當中只有六成為政府土地,但擬建單位中只有四成單位撥作發展公營房屋。事實上公私合營的房屋發展模式,在香港並沒有成功例子。
  • 首先,發展商在興建樓宇時,必然是以追求利益為主導,並不會考慮社區整體配套發展,這只會影響該區居民的居住質素。
  • 首先,按照目前公開的資料,有關的申請人並無向公眾披露更多發展的細節,連最基本的商舖資料也欠奉,居民有如活在孤島。
  • 首先,根據大埔區內新落成屋苑的經驗 (如嵐山、天賦海灣) 可以斷定,即使增加車位至230個 (與單位比例為1比10),必然不能滿足居民所需。
  • 其次,以每戶人口平均四人計算,涉及約9000人。現時該區出入的居民,只靠一條28S小巴路線出入。稍後新鴻基優景里項目完成後,交通需求亦只會有增無減。
  • 其次,除了增加車位外,是次修訂並無任何實質性的建議,去提升優景里的道路承受能力。
  • 其次,九幢分層樓宇變矮,但伙數及總樓面面積不變。換言之,發展商將會傾向興建納米單位為主。這只會加劇貧富懸殊對立,加深市民不滿。
  • 其次,事實上,該地段39.2萬呎中,當中有接近六成是政府土地,比例極不合理。事實上,一路之隔的優景里地皮,新鴻基地產是以高達63.1億元投得,每平方呎地價是6646元,亦是該區 13年來第三高。
  • 最後,任何大型建築工程,必然會導致鄰近的土地沉降或水土流失。有鑑於此,本人要求城規會否決是次修訂建議。
  • 最後,行政長官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中,都建議發展商最少七成樓面面積用作發展公營房屋或首置發展,但是次發展項目只得912伙撥作公營房屋用途,只佔2250伙的四成。有鑑於此,本人強列反對城規會是次修訂建議。
  • 最後,現時科進路、博研路滿街違泊的情況,必定會在優景里出現,嚴重影響樟樹灘村、新翠山莊及蔚海山莊等居民出入。因此,我們強列反對城規會是次修訂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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