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對大埔蕉坑土地改劃申請 Author: Anonymous Fork (0)

有發展商早前擬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段密度限制,提出將其擁有的地段,連同毗鄰的政府土地,由住宅(丙類)10 改劃為住宅(乙類)11。

  • 鄰近一直都維持低密度的住宅(丙類)。是次修訂卻把該地段提升為(乙類)11。在該地段一路之隔,已經是自然保育區,任何大型建築工程,必然會導致鄰近的土地沉降或水土流失。
  • 然而在次申請中,並無提出任何緩解措施,去確保鄰近的自然環境不受影響。
  • 但是次發展項目只得912伙撥作公營房屋用途,只佔2250伙的四成。事實上,該地段39.2萬呎中,當中有接近六成是政府土地,比例極不合理。
  • 事實上,一路之隔的優景里地皮,新鴻基地產是以高達63.1億元投得,每平方呎地價是6646元,亦是該區 13年來第三高。政府在未經公眾諮詢下,直接將有關地段直接送給發展商恆地,對其他發展商而言,實屬不公。
  • 九幢分層樓宇變矮,但伙數及總樓面面積不變。換言之,發展商將會傾向興建納米單位為主。事實上,房署規定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,不少於七平方米 (約75呎)。雖然資助出售房屋不在此限,但既然地盤面積中,六成為政府土地,除列明三座撥予政府外,卻沒有被設下任何實際限制,嚴重影響將來住戶的居住質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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